首先,凡是一個篇章,就會遇到文體的問題,就是我們必須明確我們所要譯的文章是文學作品還是科學、法律方面的文章,是一篇簡介性的文字還是一篇講演詞。因為不同文體的文章在表現形式上是很不一樣的,如法律文體有一些法律常用詞語,科技也會各自有一些專門術語,應用文有時有嚴格的格式要求,文學則更為復雜,因為其中對話,描述,心理描寫,景物或人物描寫又各有不同。議論文句式嚴謹,語言正式,長句較多,等等,這在遣詞用句上都有差異。
其次是語域問題。
所謂“語域”(register)是指具有某種具體用途的語言變體,我們可以從交際領域、交際方式和交際關系把語言分成不同的語域,如從交際雙方的社會地位和社會關系來說,英語可以分為冷漠體,正式體,商量體,隨便體,親密體等五種,如果從交際領域來分又可以分成正式體,半正式體,公共核心體,半非正式體,非正式體等。不同的語域語言變體彼此是有區別的,如果用幾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一下就會看得很清楚。如“湯姆病了,今天沒去上學”, 如果說Tom didn‘t go to school, because he was ill.這就是一句公共核心語,而如果說Tom was ill ,so he didn‘t go to school.這就是口語體,即非正式語體,如果說:Being ill ,Tom didn‘t go to school或Tom didn‘t go to school because of illness.都是正式語體(當然這句話的內容用這種句式表達并不合適)。從中我們可以看到用原因從句的表達方式是比較正常的,用so連接的句子顯得不怎么正式,用抽象名詞和分詞短語的形式都顯得十分正式。另外有些表示相同意思的不同表示形式也有語域方面的區別。如according to和in accord with,前者為公共核心語,而后者為正式用語,It is important 和It is of importance相比,也是前者為公共核心語,而后者為正式體。甚至連冠詞的用法都可以表示這種區別,The horse is a useful animal; A horse is a useful animal; Horses are useful animals。第一種用定冠詞加單數名詞表示類屬的是正式用法,而用不定冠詞加單數名詞表示類屬的則為公共核心語,最后一種,復數泛指的類屬表示法則為非正式語體。所以,我們在接觸一個篇章時,弄清它的語域情況是十分重要的。因為這將決定我們在翻譯時如何選片語句,例如,我們看到下面一個句子:After an hour of climbing, we finally found ourself at zhurong Peak, the very apex of Mt, Hengshan, towering 1,296m above the sea level.我們可以從after……climbing這種動名詞用法看出比較正式,它不是用短句表示(After we had climbed for an hour),如用短句則顯得更為常見的公共核心語體,另外,apex,頂峰,巔峰,與之同義的詞還有summit, top等詞,但apex更為典雅,正式程度高于summit,更高于top.再有towering這一分詞的使用,也說明其正式性,不是用短句(it towers 1,296m above sea level)。那么,我們在翻譯這句時則用比較正式的語言,如可譯為:“一小時后,我們終于登上高達海拔1296公尺的衡山之巔祝融峰。”而不譯作:“我們爬了一個鐘頭,終于到了祝融峰的山頂,它是衡山的最高峰,有1296公尺”。
一般情況,法律、科技、報道,講演詞,政論文等都比較正式,而小說中文體,語域最復雜,要視情況而定,不可一概而論。關于這方面的更多內容可以參閱一些關于文體學,語義學等方面的書。
最后,談一下語篇的銜接和連貫問題。信息的傳遞一般都遵循由已知信息引導出未知信息的,表示已知信息(舊信息)的部分叫主位,(theme)表示未知信息的部分叫述位,(theme)而主述位的不斷推進是有一定規律的,如果破壞了這種規律,語言就不那么順,也就是破壞了銜接與連貫。例如:
At noon, we picnicked in a dense forest, through which ran a murmuring creek. The water was so clear that we could see reflections of bamboos and trees and soft lazy clouds drifting across the sky.
我們可以看出原文從時間(中午)引導出一系列新的信息,其中上文提到的那一天,在此說“中午”這一時間時可視為已知信息。在新信息中提到了密林中的野炊,林中有小溪,而第二句話用“溪水”來引導,因第一句中提到小溪,故在第二句中“溪水”當然已成已知信息了,它又引出一系列新的信息。所以,我們在翻譯時也應如此。可譯為:“正午時分,我們野宴于密林深處,林中小溪潺潺流過,溪水清冽,岸邊竹樹,天上閑云,盡映水底。”這種譯文就意思上連貫,讀起來順暢。如果破壞了這種規律,情況就不同了。例如:
We are met on a great battle-field of that war. We have come to dedicate a portion of the field, as a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those who here gave their lives 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 It is a Hogether fitting and proper that we should do this.
原文中均以we(我們)作為已知信息,引導出不同的新的信息。所以,我們在譯時不應破壞它。而有的譯文則沒有遵守,譯為:
我們在這場戰爭中的一個偉大戰場上集會。烈士們為使這個國家能夠生存下去而獻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們在此集會是為了把這個戰爭的一部分奉獻給他們作為最后安息之所。我們這樣做是完全應該而且非常恰當的。
這樣讀起來就不順,因為這段都是在講“我們”應如何,如何,中間突然插進一個“烈士們”,有些突兀,故應改為:
我們在這場戰爭的一個偉大戰場上集會,是為了把戰場的一角奉獻給那些為捍衛國家生存而在這里英勇獻身的烈士,作為他們的永久安息之地。我們這樣做是完全應當的,是義不容辭的。
在漢譯英時,原文是漢語,理解一般不構成很大問題,這是很容易產生誤導的。其實,我們說漢語容易理解是指交際中的理解,它與翻譯中的理解很不相同,翻譯中的理解要深得多,否則極易譯錯。所以在漢譯英時,對漢語原文一定要仔細思考才行,不可以以為一望便知,動手便譯。如我們舉一個小例子,來看一看漢譯英時理解的困難。
例如,我國一位領導人在談到對臺政策時,曾說過一句話:“大陸和臺灣統一后,大陸不派人去,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臺灣的黨、政、軍都由臺灣自己管起來。”這句話一聽似乎就懂,但一旦動筆來譯,情況就不同了,其中“不派人去”的“人”該怎幺譯?總不能譯為people或persons吧!那又是什幺呢?這時必須認真思考,參照上下文,根據講話人的身份(是黨的領袖人物),下文中“黨、政、軍”與上文中的“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相對照,可以斷定“人”應是指“黨方面的代表性人物”,故可譯為representatine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另外,選擇譯詞時一定要吃透原文的上下文,不急于立即確定譯詞。例如,下面一句:
三年前,他因參與了盜竊團伙而被判刑三年,在勞改農場,因表現突出被提前一年釋放。
我們一看到“被判刑三年”馬上就選擇了be sentenced to 3 years‘ imprisonment.這類短語,而不注意下文的“在勞改農場”。實際上這句話已告訴你他判的“刑”不是“坐牢”(imprisonment)而是“勞改”,(reform through labour)。另外,句中“在勞改農場”一語也會被初學者直接譯為on the reform farm,而實際上,根據上下文來看,這一段(包括這句話的更大的上下文)都是以“時間”為主線的,所以這個短語也應從時間著眼來考慮,應譯為when the worked on the reform farm.這樣體現的是他在農場的那段時間,而非地點。故此這句話應譯為:
Three years ago, he was arrested and sentenced to three years‘ reform through labour.
When he worked on the reform farm, he have himself so well that he got released one year earlier.
值得一提的是在be sentenced to 前又加了一個動詞,be arrested,這是因為在英語中直接說be sentenced to 令人感到太突兀。在英語中這個詞前常加上一個詞,如be tried and sentenced to……等。
翻譯課不同于其它一些課程,它不僅是一些知識,更在于能力的培養上。如,數字大小的表示法,數的增減以及倍數表示法,分數的表示法等,尤其應注意一些特殊的表示法,例如英語中常用“減少(縮小)……倍”的用法,而漢語卻沒有,這時應用漢語的習慣表示法表示。如:
Switching time of the new type transistor is shortened 3 times.
如果譯為:“新型晶體管的開關時間縮短了三倍。”這是不合漢語習慣的,因為漢語的“倍”只用于“增加”“增長”之類,這時應改為:
新型晶體管的開關時間縮短了三分之二,
或“……縮短到三分之一。”
總之,英漢與漢英翻譯是一種綜合能力的檢驗,絕不是讀一本翻譯教程書就可以有多大提高的,每個人都應從其它各門學科,包括英語的各門課程中去吸取知識,提高能力,提高各方面的文化素質,才能切實提高翻譯實際能力。
翻譯意思,而不要翻譯字,這在原則上,大家都會同意的。但在實際工作中卻不盡然。有時我們會把注意力過多地集中在原文的字面上,并不深入思考原作者要表達的是什么意思,翻譯起來就參照原文的說法,把英文詞換上漢字,稍微調整一下順序就完事了。這樣的譯文,不是歪曲原意,就是詞不達意,或者聽著別扭,不像中文。
一位英國學者,名叫西奧多•薩沃里(Theodore Savory)。他在1957年發表的The Act of Translation 一書中寫道:
A fair conclusion from these ideas is that the translator’s work may be analysed into the answering of three questions. Faced with a passage in its original language, he must ask himself:
(ⅰ) What does the author say?
(ⅱ) What does he mean?
(ⅲ) How does he say it?
This method of analysis may be applied to the paragraph, to the sentence, or even to the phrase.
要想翻譯意思,必須先弄清楚原文的意思。正如薩沃里所說,譯者必須先問自己第一個問題:作者說的是什么?但若到此為止,那是很不夠的。因為這時你看到的只是字面上的意思,若動手翻譯,難免弄出機械的字對字的譯文。因此,譯者還必須問自己第二個問題:作者的意思是什么?只有正確地回答了這個問題,才抓住了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這時動手翻譯,才能真心做到翻譯意思。
一.深入考慮關鍵詞語的含義。我們學英語,往往喜歡在一個英語詞和一個漢語詞之間劃等號,對一個詞的某一個意思印象較深,一見這個詞,須首先想到這個意思。這就會妨礙我們深入考慮這個詞在這個上下文里的含義。
例1 He wasn’t drinking that night because he was the designated driver .
那天晚上他沒有喝酒,因為他是指定的司機。
例2 He’s always lethargic after little sleep.
小睡之后他總是懶洋洋的。
例3 The thought of going out in the rain and fog discouraged him.
到雨中和霧里去的想法使他打了退堂鼓。
例4 Our teacher has a true interest in her students.
我們的老師對學生有真正的興趣。
例5 He speaks out about problems in government.
他坦率指出政府中存在的問題。
例6 the history of the church from the middle ages down to the present.
這個教堂從中世紀到目前的歷史。
例7 That’s the last we’ll ear of it.
這將是我們最后一次聽到。
這7個例子,譯文的問題都出在名詞沒有處理好。driver不等于司機。英語喜歡用名詞來表示人的某種能力。a good cook 是指很會做菜的人,a good singer 是指唱歌唱得好的人。after little sleep 相當于when he doesn’t get enough sleep。the thought of ...相當于when he thought of…。interest 在這里是concern。government 一詞在這里沒有冠詞,是一個不可數名詞,相當于governance, 意思是“治理國家”。the church 是指the whole body of Christian believers。the last 在這里得意思是a final mention。基于以上的理解,我們可以把上述7個例子的譯文修改如下:
⒈ 那天晚上他沒有喝酒,因為已確定由他開車。
⒉ 他一睡眠不足,就無精打采。
⒊ 一想到外面又是雨,又是霧,他就打退堂鼓了。
⒋ 我們的老師真正關心自己的學生。
⒌ 他坦率指出治理國家方面存在的問題。
⒍ 基督教從中世紀到現在的歷史。
⒎ 以后不要再提這件事了。
下面請看另一組例子。
例8 I’ll have a dozen eggs.
我將有一打雞蛋。
例9 Well, mate, let’s get going.
好吧,伙計,我們走。
例10 She suffers from arthritis.
她飽受關節炎的痛苦。
例11 Training to be a doctor is tough.
培訓醫生是非常艱苦的事情。
例12 The car doors lock automatically.
車門自動鎖上了。
例13 Drop me a note.
給我留個條。
例14 She emptied her glass.
她倒空了玻璃杯。
這7句話,譯文的問題都在于動詞沒有處理好。例8這句話,十有八九是在小商店對售貨員說的,如果是這樣,I’ll have 的意思就是“我要買”。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對這一短語的解釋是say this to ask for something that you have chosen in a restaurant or shop (見have ²條,義項34)。例9有mate 一詞,這句話可能是領班或組長對一起干活的人說的。如果是這樣,get going 的意思就是“開始干活兒”。The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English 對這個短語的解釋是to begin work on something (見get 條,義項17)。單說suffer, 是有遭受痛苦的意思。但suffer from 一種疾病,則只表示患有這種疾病。 Training是從動詞train演變出來的動名詞。train作為及物動詞,意思是訓練別人,作為不及物動詞,意思就是接受訓練。例11就是用的第2個意思,因為沒有賓語。例12值得注意的是動詞的時態,lock是一般現在時,而不是過去時或現在完成時,因此這不是已經完成的一次性動作,而是可以反復做的動作,也就是說這是車門具有的一種能力。根據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的解釋,drop sb. a line/note 意思是to send a short letter to sb. 例14有代詞her, 這就表明她不是在洗杯子,而是在和別人喝酒或其他飲料,各人有自己的杯子。既然這樣emptied 就不是把杯子里的東西倒掉,而是喝光。基于以上的理解,這7個例子的譯文可修改如下:
8. 我買一打雞蛋。
9. 好吧,伙計。咱們開始干吧。
10.她患了關節炎。
11.學醫是非常艱苦的事情。
12.車門能自動鎖上。
13.給我寫封短信。
14.她一飲而盡。
英語的動詞是最活躍的一個詞素。從以上幾個例子看,首先要判斷一下這句話可能是在什么情況下說的,接著就要看動詞是及物還是不及物動詞,用的是什么時態,還要看動詞跟什么詞搭配,有沒有什么特殊的含義。這些因素都考慮到了,就能比較準確地把握這句話的意思了。
二.充分發揮漢語的表達力。漢語歷史悠久,具有極強的表達力,翻譯時也不必給原文里的每一個詞提供對應詞。每個詞都能對上,不一定就是好的譯文,過于機械的譯文并不可取。抓住了原文的意思之后,就要反復思考怎樣用漢語表達最好。
例15 We gave the sick boy special attention.
我們給病孩特別關照。
例16 She lectured her children on good table manners.
她告誡孩子們要有好的餐桌禮儀。
例17 She takes in stray cats who have no homes.
她收養無家可歸的流浪貓。
例18 His death in a car accident was just another statistic in the death rate.
它在車禍中的死亡不過是死亡率中的另一個統計數字。
例19 It was two Decembers ago when she visited us.
她來我們這里做客是在兩個十二月份之前。
例20 He put his arms around his girlfriend and squeezed her.
他摟住女友用力擠。
例21 She is full of stress because her boss gives her too much work.
她充滿壓力,因為老板給她干的活太多。
從the sick boy 可以看出這句話比較正式,是大夫或護士在向領導匯報工作,或向參觀者客觀地介紹情況,而不可能是對家長說話,因為面對家長就要說your boy。“病孩”是逐字翻過來的,而漢語里現成的說法是“患兒”。“餐桌禮儀”和“流浪貓”也都是逐字翻譯,漢語里常說“吃飯要有吃飯的樣子”,也常說“野貓”,為什么不用呢?亦步亦趨地跟著英文走,生造一些刺耳的字眼,是不可取的。后四個例子,詞不達意,十分費解,有的甚至可笑。縱然字面上與原文對得很緊,又有什么用呢?仔細思考一下,這些例子的譯文可改為:
15.我們給這個患兒特別關照。
16.她教訓孩子們吃飯要有吃飯的樣子。
17.她收養無家可歸的野貓。
18.他死于車禍,不過是給死亡統計數字增加了一個數。
19.她來我們這里做客是前年十二月份的事了。
20.他摟住女友,摟得緊緊的。
21.她的壓力很大,因為老板給她干的活太多。
下面再看一組例子。
例22 While I do not agree with what you say, I understand your reason for saying it.
雖然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理解你這樣說的原因。
例23 She worries about the safety of her children at school.
她擔心在學校上學的孩子們的安全。
例24 We have grave doubts about his honesty.
我們對他的誠實性有很大的懷疑。
例25 The injured horse was dispatched by its owner.
受傷的馬被他的主人殺死。
例26 I told my son to watch out for ice on the road ahead.
我告訴兒子提防前面道路上的坎。
例27 He has youthful good looks.
她長著年輕英俊的臉。
例28 We listened to the plane engine drone on until we fell asleep.
我們聽著飛機引擎不停地嗡嗡叫直到睡著。
例29 He started to cry.
他開始哭。
例30 My stubborn little boy would not put his coat on; he said, “No, no.”
我那倔強兒子不愿意穿外衣,他說,“不,不。”
例31 I’ m tired of standing; let’s find some chairs.
我站累了。我們找些椅子吧。
這10個例子譯文都很別扭,究其原因,都是跟原文跟的太緊。前3例中reason, safety和honesty都是名詞,但在這種場合,漢語要用疑問詞才比較通順。漢語不像英語用那么多代詞,尤其是物主代詞。“主人”前面“它的”二字顯然是多余的。英語往往以介詞短語作修飾語,若照樣譯成漢語,則顯得死板;若用個動詞,句子就活了。對人或物的描寫,英語多落在名詞上,漢語多落在形容詞上。英語多用主從結構,在許多情況下,靠的就是until, before 之類的連詞。翻譯時,不能看見until 就譯“直到”,看見before就譯“之前”,必須靈活處理才聽著順耳。這10個例子中,最別扭的就是例29了。雖然譯文每個字都和原文相對應,但其節奏讓人聽了實在難受。最后兩句表達不充分。不要把no和“不”劃等號,既然這里說的是孩子不愿穿衣,“穿”字為何不說出來呢?找椅子,無非是為了坐坐,為何不說出來呢?加上“坐坐”二字,和前半句有所呼應,意思也完整。根據以上情況,譯文可改為:
22.雖然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理解你為什么這樣說。
23.她擔心自己的孩子們在學校是否安全。
24.我們對他是否誠實有很大的懷疑。
25.受傷的馬被主人宰了。
26.我告訴兒子提防前面路上有冰。
27.他又年輕,又漂亮。
28.我們聽著飛機引擎不停地嗡嗡叫,后來就睡著了。
29.他哭起來了。
30.我那倔強兒子不愿意穿外衣,他說,“不穿,不穿。”
31.我站累了,咱們找兩把椅子坐坐吧。
要想提供好的譯文,弄清原文的意思之后,不能逐字照譯,而要把原文撇開,反復思索怎樣才能最好地把這個意思用漢語表達出來。詞語怎樣處理,語序如何改變,結構怎樣調整,加不加語氣詞,都要考慮。語氣詞是漢語特有的,運用得當,可為譯文增色不少。一個呆板的句子,加一個“了”字就全活了。有時順不順要靠耳朵來決定,讀出聲來,聽一聽,很有用。自己拿不定主意,還可以問問周圍的人,聽聽他們的感覺。